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