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有效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安排专人值班,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