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间传世铜鼓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新鼓换旧鼓等征集方式,收藏已经破损且无法使用的民间传世铜鼓,由文化行政部门保存、展览,组织开展研究。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