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运输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每车次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