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法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舆论监督,曝光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