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消纳建筑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二)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围挡,配备清洁运输车辆的相关设备设施,防止消纳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三)制定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台帐,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