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一)财政拨款;(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出资、捐资;(三)开发建设单位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资金;(四)其他渠道依法筹措的资金。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