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

(一)财政拨款;

(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出资、捐资;

(三)开发建设单位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资金;

(四)其他渠道依法筹措的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