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