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领域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化解企业风险。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