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出资企业第十二条有效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立监事会,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向国家出资企业委派监事。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