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生态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矿山开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