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优惠和减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定向培训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途径,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