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就业援助第三十九条有效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及时向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确保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