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