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华侨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其在境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和成果,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参考依据。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