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十三条已修改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