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量机构第五条有效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国防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国防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二)编制与组织实施国防计量规划、计划;(三)负责国防计量考核认可工作,组织建立、调整国防计量管理与量值传递系统;(四)组织与检查国防计量工作;(五)组织研讨国内外国防计量新技术发展动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