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国防计量是指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全过程中的计量工作。国防计量工作是国家计量工作的组成部分,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的指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