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民兵工作条例
/
第五章 武器装备
第三十条
有效
掌握武器的民兵和民兵武器库(室)的看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武装部门审查批准。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