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工作条例/第四章 军事训练第十九条有效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