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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有效

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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