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文测站,对流域水资源管理和防灾减灾有重大作用的,业务上应当同时接受流域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