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除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或者短接门锁回路、安全回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