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第九条已废止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本市立法项目的建议。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