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立法权限第六条已废止下列事项只能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出规定:(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的事项;(二)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三)需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出规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