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对涉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复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