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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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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二十三道沟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效

在水源保护区内盗伐、滥伐护岸林、涵养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公安部门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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