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犬只禁入场所的监管责任人未履行犬只监管责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监管责任单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