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养犬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养犬管理实行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行政机关执法和社会组织参与相结合,养犬人自律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