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