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兼并、联营、转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