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健康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贯彻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按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职工尘肺病发生和死亡情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