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