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组织机构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