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 注销登记第二十条已废止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