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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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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二章 决策草案的形成/第二节 公众参与

第十八条

有效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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