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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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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十二条
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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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