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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十二条

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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