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管与使用第二十条有效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是国家的军事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