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第三章 配备与补充第十二条有效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应当根据基干民兵的组建计划和战备、执勤、训练等项任务的需要,做到保障重点,合理布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