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当事人对船舶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