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