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