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考虑南水北调工程供水价格与当地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种水源的水资源费和供水价格,鼓励充分利用南水北调工程供水,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