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研究与试验第十三条有效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一般应当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三个阶段。中间试验,是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环境释放,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生产性试验,是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