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军事设施保护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军事机关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的有关工作,并协助驻地军事机关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