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第十八条有效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