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宗教财产第五十三条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