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六章 对进、出加工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第四十一条有效未经海关批准,从加工区到区外的运输工具和人员不得运输、携带加工区内货物出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