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在加工区内设立机构,并依照本办法,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